“一病回到解放前”是许多人的担忧,正因如此,投保一份“确诊罹患重疾就能得到赔付”的重疾险,就成了不少人买保险的首要目的。
但重疾险,真的是“确诊即赔”吗?
并非完全如此。
首先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:
2014年5月,A先生投保了某万能型终身寿险(含重疾保障责任)。次年7月,A先生诊断为脑出血、脑隙性梗死等疾病。
而后当年9月再次确诊为脑出血、脑出血后遗症等疾病,治疗后10月出院。
结果A先生在申请重疾理赔时,遭到了保险公司拒赔。理由是A先生病情并未达到保险合同条款中对于脑中风后遗症“达到永久性功能障碍”的标准要求。
A先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,但其诉讼请求依然被驳回。
可以看到,A先生确实罹患重疾,但为什么买了保险的A先生却无法得到重疾赔偿金?
不是说“确诊即赔”吗?为什么不赔?
首先,保险行业在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中统一规定了25种重疾的定义,各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中的疾病定义,必须遵守该《规范》。
换句话说,无论保险公司某个具体产品保障的重疾种类是多少,有25种重疾必须包含在内,且定义都是相同的。
别看只有25种重疾,事实上它们已经占到目前重疾险理赔的95%左右了,可以说是重疾险的核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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